大连71岁老人楼门口踩冰滑倒摔骨折,物业是否该担责?律师说…
市民吴先生和父母都居住在金普新区景致园小区,去年12月31日,天降雨雪,小区地面结冰打滑,导致吴先生和父亲在小区内双双滑倒,父亲右手腕骨骨折。
吴先生认为,物业没有及时清理地面以保障业主安全,应该负有一定责任,而物业方面则表示当天已在小区范围内进行了除雪工作。对此,律师表示应根据双方的过错划分承担责任。
业主
父子踩冰双双滑倒
市民吴先生和父母一同居住在金普新区景致园小区,不过不在一栋楼内。去年12月31日,吴先生前往父母家找父亲出门办事,来到父母楼前时,因地面结冰不慎滑倒。
“当天天降雨雪,出门时有所防备,但看到小区内主干道路都被撒上了融雪剂,没想到在居民楼门口反而结上了厚厚一层冰。”吴先生表示,当时他就劝已经年过七旬的父亲不要出门,但父亲坚持要出门办事。虽然已经打起精神注意脚下,但父亲还是在楼前踩到冰面失去平衡,摔倒在地。
吴先生急忙送父亲去医院检查,结果老人右手腕骨骨折,需要打石膏在家静养,检查与治疗费用约为1500元。
小区地面积雪结冰,物业应该及时清理地面以保障业主的出行安全,现在我爸在家门口踩冰滑倒,物业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?
吴先生告诉记者,事后他找到物业进行交涉,物业却没有给他正面回应。
物业
当天已对小区进行除雪工作
1月3日,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。物业工作人员表示,去年12月31日的雨雪天气,他们第一时间派人在小区范围内的地面上撒融雪剂,以消除业主们出行时的安全隐患,有工作照片作为证明。对于吴先生反映的情况,工作人员表示,融雪剂起到除雪防滑的作用也需要一定时间,具体如何处理希望与吴先生继续沟通协商。
对于物业方面的解释,吴先生认为物业的清理工作应该存在疏漏。吴先生提供了一张1月1日拍下的小区内的场景照片,照片中的道路两侧仍有积雪,路面上则结着一层冰。“我爸摔倒当天忙着送老人治疗没拍照,第二天拍照时冰面还在,可见物业没有及时清理地面。”吴先生说。
律师
应根据过错划分承担责任
那么,此事件中,物业方面是否应该对业主踩冰滑倒的事件负责呢?
记者就此采访了“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”、北京市盈科(大连)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。
王金海表示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47条规定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。此事件发生在居民楼门口,应当认定物业公司对其管理的区域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因此,如果物业方面无法证明其尽到了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,应对业主摔倒受伤负有一定责任,同时,受伤业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当对其自身安全负有谨慎注意义务,也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具体如何承担责任,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过错划分后决定。
王金海提醒市民,遇到类似情况时,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摄影录像,及时调取小区摄像头录像,或寻找相关目击证人,并保留好治疗单据、病历记录以及所有能证明自身损失的证据,以便维权。
来源:半岛晨报、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
编辑:吴涛
投稿邮箱:laoyoule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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